化肥是农业增产的一项重要生产资料。近几年来,省统配的化肥资源虽然逐年所有增加,为仍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目前,由于化肥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矛盾很多,一方面化肥不够,另方面议价化肥满天飞。有些单位利用允许计划外经营的政策,插手经营,甚至以此作为牟取暴利的手段。对此,农民意见很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化肥管理,搞好化肥统一经营,堵塞漏洞,特作如下通知:
一、所有化肥一律归供销社农资公司经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出售,其他国营和集体单位不得插手经营,更不允许在市场上设点卖议价。
二、广州氮肥厂、广州石油化工厂生产的化肥,要按照国家规定,全部归供销社农资部门统一收购,不得搞自销。至于政策上亏损问题,由省统一考虑解米乐M6 m6米乐决。
三、为增加化肥供应,省供销社农资公司可以从外省议购回一部分化肥,按照不赔不赚的原则,议价销售。其他国营和集体单位,未经省供销社批准,不得擅自出省组织化肥议购议销。
四、目前我省磷肥供不应求,省管的磷肥厂产品(包括超产部分),一律归供销社农资公司收购,工厂不得自销,更不得将磷肥流向外省。如少量需要出省的,需经省供销社批准,否则,交通运输部门不准给予安排运输。
五、生产队和农民多余的奖售化肥,可以同供销社协商议价卖给供销社,或委托供销社代销,也可以拿到农贸市场出售,或同缺肥的社、队进行串换。禁止二道贩子高价倒卖化肥,工商管理部门要严加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