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了8起擅自改装柴油车尾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典型案例,涉及16辆重型柴油车。
这些案例中的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擅自改动排气管温度传感器或不加装必要的污染控制装置,从而导致尾气中氮氧化物排放超标,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2024年10月2日,亳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服务中心联合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皖SE6893重型柴油车在排气管温度传感器上加装螺母,垫高温度传感器,导致车辆在尾气处理过程中尿素喷射量减少,造成m6米乐官网 米乐M6平台入口氮氧化物排放超标。同一天还查出,皖S97112重型半挂牵引车更是未加装温度传感器、尿素罐等污染控制装置,导致尾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2024年9月12日,利辛县大队执法人员在安徽省万国商砼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院内停放的皖SE1263等4辆重型柴油车排气管温度传感器上均加装了螺杆,减少尿素喷射量,造成氮氧化物超标。10月9日,蒙城县大队执法人员分别在蒙城县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蒙城县九州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蒙城县新城混凝土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多辆重型柴油车存在同样的违法改装问题。此外,10月25日和12月3日,谯城区大队执法人员又分别查获皖SC6099和皖SB7843重型柴油货车存在类似违法改装行为。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以上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重型柴油车所有人、驾驶人、使用人处以5000元罚款。